2019年2月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了《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》(以下简称规划)。规划提出,要
“推进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和珠三角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,加强粤港澳智慧城市合作”。
相关的文字出现在 “第五章 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” 中 “第二节 优化提升信息基础设施”,具体表达是:
建成智慧城市群。推进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和珠三角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,加强粤港澳智慧城市合作,
探索建立统一标准,开放数据端口,建设互通的公共应用平台,
建设全面覆盖、泛在互联的智能感知网络以及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、空间信息服务平台等信息基础设施,大力发展智慧交通、智慧能源、智慧市政、智慧社区。
推进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工作,推广电子签名互认证书在公共服务、金融、商贸等领域应用。
共同推动大湾区电子支付系统互联互通。
增强通信企业服务能力,多措并举实现通信资费合理下降,推动降低粤港澳手机长途和漫游费,并积极开展取消粤港澳手机长途和漫游费的可行性研究,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基础支撑。
最近一直在做类似的一个整理,并且主要是深港区之间的相关合作,为了加强一下自己的记忆点,陆续更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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